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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需要注意的情况

02-08 15:37【公司注册】浏览次数:790

摘要:公司起名需要注意的情况

 公司起名需要注意的情况

  公司注册如何起名及注意点

  注册公司前,我们要先准备好几个公司名称,这几个公司名称最好是富有含义的,因为公司名称它不仅关系到企业在行业内的影响力,还关系到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投放市场后,消费者对该企业的认可度,准备几个的备用是必须的,因为如果在你注册以前已经存在了相同行业同字号或者非常近似的字号公司,你想用的这个名字就不会被核准了。此外,取名的时候,还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公司注册名称相关要求,供大家参考:

  一、注册公司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以“为尔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例为大家分解:

  “” 是行政区划

  “为尔盈” 是字号

  “企业管理” 是行业特点

  “有限公司” 是组织形式

  名称格式有三种组成形式:

  +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二、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三、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四、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六、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七、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八、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注册公司起名的原则供您参考,公司起名的要求您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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