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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侵权该如何应对保护专利侵权

02-08 15:37【知识产权】浏览次数:684

摘要:专利被侵权该如何应对保护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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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侵权该如何应对保护专利侵权

一、收集证据、核查事实

如果专利权被他人侵犯,首先必须查明是否存在构成侵权的事实。这些事实必须用证据来证明。因此,及时全面地收集相关证据非常重要。此时,应特别注意收集侵权的物证和书证。物证-主要是侵权产品。侵权产品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并不难获得。文件证据——一般应包括两部分:,证明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实施许可证或专利转让合同等。;其次,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如侵权人与其他人之间的订单合同或转让合同、销售发票或销售产品说明书、技术比较文件等。在某些情况下,一两个强有力的文件证据可以用来确定侵权事实的存在。

二、对专利权本身重新评估

侵权的调查和判决最终可能导致侵权诉讼,侵权诉讼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权是否无懈可击。因此,专利权人应当重新分析和评价其专利权的可专利性,判断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他不能滥用诉讼,因为他已经在专利权上获利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他在侵权诉讼中反诉专利权无效,他将会措手不及,也可能导致诉讼由胜转败。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例如,在一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中,被告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是当人民法院认定侵权事实成立,赔偿不可避免时,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当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无效宣告请求并维持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性时,侵权被告以该专利不具有创造性为由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这一次,理由成立,复审委员会宣布专利权无效。这样,专利权就不能被提及。由于被告反诉专利权无效,侵权诉讼中止了三年。由于专利权人在诉讼中态度强硬,要求对被告的侵权行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专利权最终被宣告无效时,原侵权纠纷中的被告要求原专利权人赔偿损失,导致原专利权人非常被动。因此,在提起诉讼之前,有必要对专利权的稳定性进行重新评估。

三、海南侵权警告

在提起专利诉讼之前,专利权人会向侵权人发出侵权警告,这在中国专利法中没有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而且往往发挥更好的作用。为了做好预警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在使用前必须确定侵权的认定。侵权警告信的写作风格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是强硬的,也可以是温和的。一般应说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和该专利的主要权利;

(2)对方的产品或者方法侵犯专利权,希望中止或者禁止对方的制造、销售和使用的;

(3)你希望对方什么时候回复?

(4)对方不答复的,专利权人可以采取措施。

四、起诉时机的选择

在实践中,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往往一发现侵权就提起侵权诉讼。在诉讼中,他们经常因为证据不足,或者因为他们的专利不具有专利性,或者另一方根本没有侵权而造成更多的损失。因此,起诉必须谨慎,应该选择一个好时机。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只要专利权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并非所有的诉讼都是尽早的。

在许多情况下,专利产品的出现并不影响专利权人的经济利益。这时,专利权人不必急着提起诉讼,而是应该在诉讼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只有当专利产品被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垄断,市场需求不大,或者产品具有季节性和季节性时,才有必要及时起诉。

如果专利权人对胜诉有把握,并且担心侵权人会因诉讼而转移财产、改变职业、毁灭证据或者隐匿财产,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保全措施,以利于案件审结后判决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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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指控侵权的对策

在开发、制造和销售新产品时,有些企业往往不注意其他企业是否申请了专利或获得了专利,或者认为只要自己开发的产品有权制造和销售,事实并非如此。当被指控侵权时,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充分利用检索,做到胸中有数。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文献检索的使用广为人知,但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文献检索的使用鲜为人知。事实上,在侵权诉讼中,双方做好文献检索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主要在于识别以下情况:

1.被侵权对象——专利权是否存在,专利权是否仍然有效,何时申请专利,何时到期。

2.查明谁是专利权人,是否有继承或转让,这些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以防止盲目诉讼。

3.将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与被指控侵权的技术特征进行比较,看看后者是否有实质性的改进。以便在诉讼中进行有力的辩护;

4.今后国内外是否有相同或相似的专利申请反诉。例如,我市朝阳有一家企业,其光盘摊位产品出口到全国各地,经济效益良好。1997年5月,顺德的一家企业以侵犯专利权为由向该企业提出上诉,查封了该公司在广州的办事处,并致函警告该公司的销售网点,要求停止销售,这非常具有威胁性。公司被起诉后,它也开始恐慌,因为如果侵权行为成立,它将影响公司的生死。后来,在汕头专利局的指导下,通过文献检索,最终在美国专利文件中发现,该光盘卡持有者在顺德企业申请专利前一年已经出版。它的专利已经失去了新颖性。在找到推翻专利的证据后,该公司由被动转为主动,迫使顺德的一家公司与该公司妥协,从而避免了经济和声誉损失。

(二)分析比较,确定对策

在与文献检索进行比较后,对自己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进行分析,并与相应的专利进行比较。通过比较研究,如果确属侵犯他人专利权,应主动承认错误,以获得理解,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矛盾。如果不是侵犯专利权或者对方的专利权不可申请专利,可以采取其他相应的对策。

几种主要对策

1、和解或调解的运用

经过分析比较,如果确实侵犯了他人的专利权,而你仍想实施专利技术,最明智的办法是主动与对方私下和解。

2、根据理由反驳

经过分析和比较,如果一个人确认自己的企业根本没有侵犯权利,就应该根据理由予以反驳。在某些情况下,它似乎侵犯了形式上的权利,但它实际上是专利法规定的一个例外。对于销售或使用专利产品的侵权指控,根据现行法律,如果被告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他不知道他正在销售或使用专利产品,他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3、利用撤销专利权或驳回无效专利权的程序

专利侵权诉讼往往伴随着无效专利权的反诉,这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如此。目前,我国有相当多的无效宣告请求,同时也伴随着相关的专利侵权案件。主要原因是专利权的法律地位不如其他有形财产权稳定。对无效专利权提出撤销和反诉最常见和最常见的程序是证明其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如果专利的技术内容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反诉有可能胜诉。

总之,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有其普遍性和特殊性。其普遍性在于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专利权被他人侵犯后,专利权人必须自己主张权利,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否则,专利管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干涉。其特殊性在于专利权是技术与法律相结合的产物。如果专利权人不太熟悉法律和技术,更好向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律师求助,然后向受理专利纠纷的部门申请处理或起诉,以免走弯路,浪费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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