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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收到补发的职业年金,应如何缴纳个税?

02-08 15:37【财税知识】浏览次数:591

摘要:退休人员收到补发的职业年金,应如何缴纳个税?

现在有很多人去应聘的时候,员工都会问起这样的一个问题,你会给我缴纳“六险二金”吗?大家听到这个观点时候都会表示惊讶,都知道“五险一金”,什么叫“六险二金”呢?“六险”是站在“五险”的基础上额外增加的补充医疗保险。“二金”是什么意思呢?是在原有的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再增加的企业年金或者是职业年金。

对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它都是一种补充养老制度,只不过它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企业年金是企业和他的职工在按照原有的法律基础上,正确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然后额外再负担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的这个相应的支出。缴纳职业年金的适用范围,并不是企业,而是机关事业单位,也就是说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在缴纳原有的这个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自主再进行缴纳这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下什么叫做企业年金?什么叫职业年金?有什么异同?对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什么时候领取呢?都是由退休人员在这个退休的时候领取,那么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根据财税2018年的164号文规定,退休人员按月来领取这种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时候,那么咱们要进行全额交税,没有任何扣除额,然后适用月度适用税率表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如果是按季度领取,就要把它一个季度取得的数额除以三分摊到每个月,然后再查那个月度适用税率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也是全额交税。如果是按年来领取,仍就是全额缴税,但是就不要进行分摊了,直接按照这个年度的综合所得的税率表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它和工资薪金是并不合并的。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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